2011年元旦节后,我去伟盛交天然气费,按惯例,交的是2010年12月份的费用。交费有两个窗口,我排队在进门左手边的窗口,收费的是个年纪稍大的女人。前面有个顾客正在收费员理论气费的问题。收费员一边与顾客说着,一边接起了电话,前面的顾客说暂时不交,站在了一旁。收费员继续说着电话,看似无关紧要,也与工作无关,同时,她把手伸过来,示意我把气本递给她,我递了过去,她报出一个数字,大概是80多,我有些疑惑,按家里的常用量应该不至于这么多,但因为对服务人员的素质的相信,我还是交了费。一边离开,一边打开气本,气本里居然夹着两张小票,一张是我的,大概是50左右,另一张是与我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的。我立即回到柜台,请那位年级稍大的女人退费,那女人不但不为自己工作的疏忽道歉,还怪责我自己要交两家的,是我没有说清楚(我可是递了气本给她的,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我的名字、住址和编号)。从来好脾气的我也忍不住火往上串,看来对待什么样的人就得用什么样的语气,我明显高八度的嗓音终于让她盛气凌人的语气不再那么明显,我知道,关键是她自知理亏,但道歉依然没有,只是退了多收的费用。此事告一段落。
今天,我再次前往燃气公司交2011年1月的费用,看见左边窗口收费员依然是那年纪稍大的女人,特意排在了右边稍年轻的女子这边。轮到我时,里面报出130多的价格,我极度疑惑,询问之下,收费员说是上个月我没有交费,还是出于对工作人员的信任,我也一时迷惑了,交了费,走出大厅。我使劲回忆,询问家人,求证,上月确实交费了,与那个老女人的争执也印象深刻,加上本人因为外出学习,所以敢很肯定的确定,上个月在元旦节后,9号以前我和老公同行,的的确确交了2010年12月的费用。但,我也知道,应该有证据才是最好的,就像上个月交费时一样,小票给她,自然见分晓。
我记得上个月出来时,因为还气愤着,好像已经把小票撕毁扔了,再说,平时也没有保留这种临时收据的习惯。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回家寻找,遗憾的是,果然没有。又想,它毕竟是一大服务机构(其实谁都知道垄断行业的德性),应该她那里可以查到的吧。于是,再次来到大厅,再次排队。到我时,我将自己的意思表达给柜台里面的收费员,收费员要求我出示小票,否则拒绝查询。如果我找到小票,还需要请他查询吗?无奈,我陈述着上月交费的情景,并告诉她,顾客有查询的要求,他们理当配合,这是应尽的义务。这位年纪稍轻的收费员终于点击了鼠标,告诉我查询的结果,还真是没有我上月缴费的记录。无语,没有保存上月交费的单据,我只好自认倒霉。
平常用气量也就20多30的样子,今天交费的单据显示,2010年12月,用气量50;2011年1月,用气量25。2010年12月的用气量明显大大超出常用量,不过年不过节,也没有人客来往,家里就两三口人,怎么会是常用量的两倍?
明明交了费,怎么没有记录?想到上月缴费时,收费员一边跟前面顾客理论气费的问题,一边打着无关的电话,一边又收着我的费用,这混乱的场面,会不会是就在这混乱之中她忘记录入了?还有那场争吵,会不会……?我还是很困惑。但是,对于燃气公司抄表、登记、收费等一系列的程序,我们一般小老百姓也无从所知。所以,只好再次自认倒霉,用这多交的91块钱(还包括3块多的滞纳金)买断今后的所有不幸病痛,交出去这多的91块钱,就交出去今后的不幸病痛。
所以,友情提醒各位朋友,千万保存好各种交费单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 |